專注電力物聯網20年
國家能源集團要求各子分公司積極主動協助地方政府完成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申報工作,全力參與并爭取列為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市場主體,2021年獲得試點市場主體數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在該省的裝機占比。
根據目標要求,截止到2022年底,國家能源集團系統開發(主導、參與及簽署開發協議)不少于500個縣(市、區)域。各電力公司簽訂的縣(市、區)域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合作協議數量原則上不低于所屬三級電力生產企業數量的2倍,進入開發階段的項目數量原則上不低于所屬三級電力生產企業數量,各火電、水電企業要拿到屬地縣(市、區)域主導開發權,并輻射至周邊縣(市、區)域。
此外,國家能源集團還要求各子分公司:
一、立即行動,利用屬地優勢,主動對接政府、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等相關單位,全力爭取試點開發主體;
二、加快資源普查,從速鎖定資源,要提速啟動屬地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資源普查工作,鎖定適宜的應用場景,編制開發方案,盡快與地方政府簽訂開發協議,全力推進項目開發;
三、發揮協同優勢,凝聚開發力量,集團公司煤炭、運輸、化工等非電企業要主動承擔新能源發展的責任和任務,積極幫助、配合電力企業對接屬地政府及相關單位;加大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資源獲取力度,保障集團利益最大化;
四、加強組織協調,落實主體責任,守土有責,做好責任分解和工作督導;各省電力公司要發揮區位協同優勢,承擔統籌協調主體責任,專業公司積極配合,共同確定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主體;
此外,該文件還要求創新合作方式,實現共享發展、轉變觀念、拓寬思路,加強與地方政府、企業合作,開辟更多開發途徑,建立多元化開發模式。同時要規范審批流程,加強風險防控,完善開發制度,做好評估、審核,充分判斷項目投資風險,確保質量和收益。
近兩年,國家能源集團在光伏領域的開發節奏正逐步加快。2020年8月,國家能源集團印發《國家能源集團關于加快光伏發電產業發展指導意見》,要求各子分公司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2021年5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新能源項目開發的通知》,要求全方位搶抓資源,集中與分布并重,積極推進新能源項目開發。
根據公開信息統計,國家能源集團已經與浙江舟山市定海區、江蘇句容市簽署了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等相關協議。事實上,國家能源集團在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投資領域早有布局。
2020年1月21日,國家能源集團通過龍源電力與聯盛新能源簽署合作協議,雙方共同出資設立分布式能源投資運營平臺,以十四五期間每年GW級增量為目標,打造分布式能源投資平臺。龍源電力“十四五”規劃明確,將分布式能源列入與傳統風電業務同等重要的戰略地位,并致力于成為全球領先的分布式能源投資商。除此之外,國家能源集團還與江西省當地政府配售電企業成立合資公司,共同開發了逾50個分布式光伏電站,規模超300MW;;在前不久江西省公布的2021年首批3.03GW光伏項目優選結果中,國家能源集團一舉拿下118.94MW的分布式光伏項目,位列第一。
可以預見的是,國家雙碳目標以及鄉村振興、整縣推進的政策正改變著分布式光伏投資格局,央國企正加速進軍此前并不“感冒”的分布式光伏市場。